威海割烹天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7月购进6瓶进口LEYENDA红酒(名称:LEYENDA规格:750ml/瓶),外包装无中文标签,货值金额1308.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没收剩余LEYENDA红酒4瓶,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威海燃气有限公司张村分公司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液化石油气气瓶进行充装案
威海燃气有限公司张村分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13日违规充装2只超期未检液化石油气气瓶和1只非自有产权液化石油气气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施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0年1月3日,执法人员对邓军伟经营的化妆品店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该店所销售的的雅诗兰黛、祖香水、虫草粉底液等11个进口化妆品,外包装无中文标识,且不能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该批进口化妆品货值金额75805元,违法来得到的3771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没收进口化妆品、没收违法来得到的3771元,并罚款11313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11月21日,执法人员对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兑明眼镜店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该店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海昌隐形眼镜润滑液、海俪恩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润明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等共计11种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当事人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三类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给予没收海昌隐形眼镜护理液等共计11种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威海金泓管材有限公司2019年7月14日生产的PVC-U阻燃电工套管,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监督抽查中被判定为不合格。该产品共生产7900m,除用于抽样的96m外,剩余的已销毁处理。该批产品货值共计11060元,无违法来得到的。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PVC-U阻燃电工套管,给予罚款22120元的行政处罚。
2020年1月21日,执法人员对威海宏飞眼镜有限公司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其在用的验光仪、焦度计上的计量器具检定标志标注有效期至2017年4月,该验光仪和焦度计均属于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均已超过检定周期,且未依规定申请检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责令不再使用未依规定申请检定的验光仪、焦度计,给予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